校直各单位:
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我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,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做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、财务管理相结合,现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、《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35号文)、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》(财资[2016]1号文)、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36号文)的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本年度资产清查盘点工作。具体任务、步骤及时间安排如下:
一、清查起止日期和清查范围
(一)清查起止日期:2019年9月30至2019年10月30日
(二)清查范围:范围为已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。
二、资产盘点工作报告
请各单位(部门)根据本单位的电子账、卡进行实物清点,并进行登记,清理清查时要做到认真仔细,对照资产账,逐一进行清点核对,做到账实相符、账账相符、账卡相符,做好领用人和实物账卡相符,特别要做好调出调入、辞职、退休等人员的资产盘点和资产移交工作,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资产管理办法,不得发生资产流失现象。资产清查盘点完成后形成资产盘点报告,报告力求简洁。
三、报送要求与时间
1、报送时间:于2019年10月30日前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。
2、报送要求:纸质报告负责人签字、盖部门公章;电子版报告发QQ邮箱: 237686685@qq.com。
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2019年9月30日
附件:
2019年资产清查盘点报告
根据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》(财资[2016]1号)、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财资〔2017〕3号)等有关规定,我单位按时完成了盘点工作,现将资产清查盘点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总体状况
(重视、组织、落实情况)
(一)清查起止日期:2019年9月30至2019年10月30日。
(二)清查范围:范围为已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。
二、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结果
经清查盘点,本部门资产总额 元,计 台套。其中设
元, 台(套);家具 元, 台(套);图书 元 本(册);无形资产(根据实际种类填写,如:软件) 元, 套。
本年新增资产情况:
本年处置资产情况:
资产盘盈及盘亏:(没有的填“无”,有的填写明细及详实的情况说明)
三、资产日常管理自查情况:
(部门内部资产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及工作流程;资产标签粘贴情况;大型仪器使用记录情况;仪器设备维修情况;资产配置计划编报及执行情况等)
四、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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