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寒假前全校实验室安全自查的通知

发稿时间:2022-12-13浏览次数:348

各学院(研究院):

为确保寒假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运行,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,请各学院根据《湖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认真组织开展寒假前实验室安全自查、隐患排查工作,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。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

1.各实验室要认真参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2)》(附件1),对各实验室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自查。

2.对于假期无实验活动的教学实验室,在放假前要关闭水源、电源、气源,锁好门窗,防止火灾、爆炸、溢水等事故的发生,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。

二、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

寒假期间因仪器原因需通电连续运行的设备或装置,须根据仪器运行要求安排人员值守或加强巡视,确保运行安全;寒假期间实验室原则上不安排实验,各教学实验室严格实行封闭管理。因科研工作需要确需开放的科研实验室,坚持“谁使用,谁负责;谁签字,谁负责”的原则,由使用人提出申报,并填写《湖北师范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》(见附件2)。进行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须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,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,确保实验室安全。

附件2的纸质档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1216日之前提交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305室

联系电话:6575008     联系人:吴天真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1: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2年).docx附件2:湖北师范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.doc